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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all,
謝謝Tsuang的想法。弟也覺得專班、EMBA可另訂辦法,寫有水準、有系統的projects,貢獻更多。
我們建議口試程序,其前提是目前的要求寫學位論文 ,而且是存放在國家圖書館的。如果能改寫 project,問題就解決了。
對了,在組織再造會議未對我們十八位同仁的提議有結論之前,我們個人是可以有些做法的,弟想建議凝聚新共識:
指導教授邀請口試委員時,表明口試委員於接到論文草稿的三天內,可婉拒口試的邀請,後果完全由學生負責。口試委員也珍惜此權利,不必勉強,不必抱歉。
如果大家都這樣做,成為風氣,也可相當程度達致我們提案的效果,不過,至少有四點差別 :
一、學生知道誰不支持他 (但,總比參加而投反對票好,相信學生會諒解。)
二、學生不會因兩次沒通過被退學 (但,我們本來就不是故意想淘汰學生,只希望沒能把論文寫好的要三年或四年才能畢業)
三、系辦不須每次捧個投票箱的麻煩 (這是泰華兄擔心的,的確有道理。但系裡最好有些配合措施,例如,有人負責通知學生被婉拒口試的事,並予登記,因為學生的被拒紀錄應有其意義。此外,系裡若認同我們的做法的話,可考慮對拒審論文的同仁給一些酬勞,畢竟也要費心翻閱才能決定應否婉拒
)。
四、學生要更早把論文草稿交給口試委員,以便被拒絕後還有時間補救 (這正是我們希望的)
弟想首先發難。對答應幫我的幾位學生當口試委員的同仁們致謝,弟在此清楚表明,您們在接到學生的草稿的三天內,如果覺得不想再當的話,請電話告知,不必說明理由,對弟絕無任何傷感情之處 ,我會請自己的學生再努力些
。不過,對邀請弟擔任口試委員的同仁們,弟除了衷心感謝之外,也要表明弟要保留在收到論文三天內可婉拒擔任的權利。尤其那兩位還有不到十天就口試,至今未曾見過面(只願意用e-mail 與我 聯絡,也不清楚他們寫什麼題目?),弟有可能首先行使拒絕的權利,絕非對指導教授有任何故意為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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